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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记 - 多看萌百,效果拔群()
萌百温馨提示:“如果你真的推倒了萝莉,那么 *.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:“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,以强奸论,从重处罚。”在司法解释中,凡与未满14周岁的女子发生性关系,不论该女子是否自愿,都属于强奸罪。也就是说中国的刑法“幼女”概念指不满14周岁的女性。 罗翔教授:「相对刑事责任人在幼女同意的情况下偶尔和幼女发生关系,这个不认为是犯罪。我们把它称之为青梅竹马的辩护理由。」,如该视频: 我国刑法对幼女定义 14岁以下 是高了还 是低了(罗翔教授讲 性犯罪)中“一个15岁的男孩和一个13岁的幼女发生关系”的例子。 *.台湾地区法律是要求合理证明自己的确不知对方未满14周岁并且双方合意则不是犯罪。 *.香港地区刑法将“幼女”年龄规定为不满16周岁。若与该幼女发生性关系,会被控“与未成年少女发生性行为罪”,俗称“衰十一”。 *.在日本,刑法将“幼女”年龄规定为不满12周岁。” ![]() ![]() 评论: (6) |